上海老寿星访民录之一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6月04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上海老寿星访民录之一
老寿星我今年82岁,籍贯山东,正是"乡音未改鬓毛衰",现居临房于上海浦东新区为访民身份,我曾经为"亲爱的党"工作过12年,双脚残疾后只能借助双拐与轮椅,但至今为止我还没有户口与合法居所。 (博讯 boxun.com)
今天来到"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信访接待处,急切要向市委、市府呼吁:"四川汶川'4、12'地震尚有救助,我遇上人祸,为什么得不到救助?难道我年老了就不是人"?真是活在人间地狱!
今查中共于1996年8月29日主席令第73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该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本市中共党政亦步其后,于1998年8月18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1999年1月1日起已经生效。问题是中共对老百姓有法不依,我拿中共怎么办?那么我的保障在哪里?
要老百姓的命只有一条,因为大陆百姓的性命太不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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