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假选举,选举不合作——最彻底、有效地争取民主(图)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3月05日 转载)
书 奋
题记:
选举权比人民大数百~数千万倍!这就是中国“分级选举”制度的罪恶本质!这个假选举,使得中共能死死地维护着独裁集团的权利,保护着腐朽的中共统治阶级。
中国的贪官,都是“老百姓选举”出来的;腐败专制的制度,都是“老百姓选的代表”表决同意的——怨谁?
真要想改变,只有人人去抵制假选举,断去这罪恶的权力之源!
本文从四个方面论述:
1.分级选举——腐败制度的权力之源
2.选举“民主秀”——专制的遮羞布
3.在假选举中争民权——适得其反
4.抵制假选举,选举不合作——彻底、有效地争取民主
(一)分级选举——腐败制度的权力之源
小老百姓瞎掺和,分级选举猫腻多。
选来选去都是我,选举之前出结果。
这首打油诗展现了50多年来中国大陆人选举的心态:明知道选举是骗局是走形式,还是要掺和——结果呢,“选出”了一帮贪官当权。
执政的权力是选举得来的,中共也不例外。它用虚假的“分级选举”制度,巧妙地剥夺了中国大陆13亿人的选举权,维护着党官阶级的专制。
“分级选举”是最伪善的假选举,请看下表。


从上表可以分析出:
(1) “基层”与“官层”天地之隔
基层选举是广大人民参与的,但是不论人民怎么反对中共专制,有多么普遍的民主意愿,选举之后都销声匿迹了——因为候选人大部分是中共官僚指定的——选拔那些“政治觉悟过硬”、认同中共的人,这样的候选人本是人民中的极少数,但是基层选举把他们聚成了“大多数”——真正大多数人的民主意愿、对官方操纵选举的抗议,一过基层就听不到了!
基层选举是中共“有限操纵”,它控制选举过程、把持候选人提名,但控制不了广大人民。
官层选举是“全面操纵”,他连投票的“基层代表”都能在名誉、利益上充分控制。
(2)存在“基层代表”和“官层代表”的分水岭
人大号称权力最高,实际没有什么权力,不过把专制政策合法化的工具。“基层代表”权力最小,他们“低低在下”,离人民最近,说了不算——选市级政府、法院、检察院领导,没他们说话的份——等级隔离!
他们只能“选出”上一级“代表”,而候选人却被党官污吏更严格地控制了!
(3)存在“市级代表”和“省级代表”的鸿沟
分级选举,使每级代表都有严格的等级界线,而市级、省级的界线尤为显著。
从上表可以看出,省级代表名额大幅度递减,和镇、县、市的代表递增不成比例。因为省级以上的代表,直接决定高层统治阶级了,所以省级人民代表的候选人名单,就成了党官严控、争夺的焦点。
省级代表,经过党官暗箱的层层指定、操纵,离基层人民已经很远了,早已被各种官吏充斥了。
所以,政府部门的工作报告,在市级以下,还有被人大会议否决的,在省级以上就是畅行无阻,完全按照党官独裁的轨道运行了。
(4)“非基层人大代表”(官吏占80%以上)的选举权,大于老百姓几千~几十万倍
如果是直接选举,人人都只有平等的1票权力,骂声载道的贪官绝对不会当选。而他们能稳座高官、鱼肉百姓,根源上还是“分级选举”的等级隔离制度。
严重“等级歧视”的分级选举,使得全国人大代表,他们1票相当于老百姓几十万票,顶层高官的1票,相当于老百姓的1亿多票!这是制度根源的等级歧视——再改良粉饰也没有平等可言!
(5)基层选票的随便勾划,建起了中共的专制大厦
基层百姓都以为“选谁无所谓,也不认识谁”,选举“走形式”、“没意义”——但是,这对中共太有意义了!那是中共的权力之源!只要百姓被蒙哄着掺和进来,完成了基层选举,中共就得手了——对基层人民,中共还真是没法控制,它只能从利益上控制“基层代表”开始,全面操纵整个选举。但是,没有基层人民的瞎掺和,后续的一切都无从谈起,所以——
基层百姓的瞎选举,是中共的权力源泉!一切贪官污吏,一切腐败专制制度、一切祸国殃民的政策,根源上还是基层百姓的瞎选举。
上述严格的等级隔离制度,对候选人的严格指定制度,使得中共能够全面操纵各种选举,百姓的参与,纯粹是遮人耳目的幌子,不管人民怎么选举,都能完成中共官方的预定结果。
中共高层对选举操纵已经到了万无一失的程度:2003年3月的十届全国人大会上,对军委主席采用等额选举——只有江泽民一个候选人,稳坐席位得票;省级官僚绝对是先任命,后选举……
所以每次选举中共都是提前放出风来,预告结果,党魁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当做把持权力的标志。
(二)选举“民主秀”——专制的遮羞布
选举决定着中共和党魁的权力,所以中共在选举上一定要暗箱操作,而且每次都大肆作秀,把人民玩个彻底。
※ 官员隐退秀
2008年初,中共媒体全面秀出:“官员从人大代表名单隐退堪称扩大民主信号”——但是它不告诉你官员的实际比例!
基层以上的人大代表中,各级官员在80%以上,减少官员很有限,减官最多的上海,也只减少了10%,代表还是被党官污吏充斥着。
更重要的一点,《选举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候选人不限于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就是说人民怨声载道的贪官污吏不是人民代表,可以直接成为各种候选人,直接当官!个别官员从代表名单隐退,依然能成为各种选举的候选人!
所谓减少官员,丝毫没有扩大民主,不过是蒙人的作秀。
※ 名人代表秀
各级人大代表都要有名人,每次都要大力报道,不过是掩盖人大代表中“官僚荟萃”的内部结构。
再说这些名人,也是社会的上流人士,在名誉利益上和党官阶层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能代表基层人民吗?
※ 民工代表秀
2008年又秀出了一个“民主”信号:“民工”当选人大代表。拿叫嚣最响的广东省来说:3000万农民工,产生了6位省级代表。这个比例,比22万城镇人出1个全国级代表低到哪里去了?这是等级歧视制度的体现,却用来高歌民主秀!
至于民工代表的人选,中共官方直言不讳:“在确定农民工代表的候选人时,有关部门将经过严格的考察,着重对政治思想素质……”
你看:中共还是挑选对中共专制拥护的人,拿他们的民工的身份为专制遮羞而已。
※ “来自人民秀”
每年人大,对省、国家级人大代表,媒体都高调颂扬:“我们来自人民”——但是,并不敢说“我们代表人民”!因为这些代表都是党官指定的,没有一个是基层百姓认定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盛华仁宣称:“(人民)直选乡镇长违宪”、“换届选举要由中共党委统一领导,保证中共推荐的人选顺利进入国家政权机关”。
中共是坚定地否决了广大人民直接选举的权力,露骨划清了人民和官员的界线。
※ 人大否决秀
2001年沈阳市中级法院工作报告未获得市人大通过,之后各地区出现了一些工作报告人大否决事件,都被媒体用来宣扬民主的信号……
实际呢?人大否决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结果。中共的法律对政府这类骗人的报告没有任何惩罚措施,也不给人大任何相关的权力。当沈阳市人大否决法院报告后,大会主席团随即决定由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其他各地的人大否决案,也同样无关痛痒。
舞袖招摇,迷惑百姓,不过是腐败专制的遮羞布。人民不看穿它的本质,必然被它迷惑着参与选举,只要参与进去,就一定被专制所玩弄!
(三)在假选举中争民权——适得其反
2006年7月~2007年12月的全国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大陆的民主人士确有所举动,结果呢?
2006年7月,自费向基层宣传中共《选举法》的姚立法,与朋友交流选举经验时被公安抓走传唤。在此之前,他就因为普及《选举法》被抓、被遣返、被扣书罚款、被政府指使的黑社会打伤,还被官方列入媒体禁访的黑名单。
2006年8月,深圳维护民权的邹涛自荐竞选(基层)人大代表。结果这位公司的高级白领丢了饭碗,被逼得变卖家产回农村老家了——在此前,官方就有人告诉他:代表早内定了,你(邹涛)的一切努力,都会被基层居委会搞掉!
同样的,全国屈指可数的几例竞选基层人大代表的事件,警方都出面捣毁,有的还强行“验票”——删掉民选代表,甚至将发起人传唤、拘捕以致法办。
民主人士的这些努力,都是在中共的“专制规则”里求民主,就算是求来了,能当选几个“基层人大代表”,相比全国200多万的中共指定的基层“人大代表”,沧海一粟!何况,还根本求不来呢!
还有一些文章揭露中共选举法的“歧视农民”等种种不公,给人的感觉似乎是不歧视农民就能“公平”似的,给人以中共正在缓慢改良的幻象……
其实改良都是假象!
中共江政府的“三个代表”,让党官阶级赤裸裸地“代表走”了人民的利益;胡温政府只是表面温和掩盖而已,对异议人士、对自由信仰的镇压、对媒体喉舌的、对分级选举……控制更加严厉。
选举制度和中共其他法律制度一样,不是完善的问题,而是本质的专制、根源的腐朽,是党官阶级奴役广大人民的工具。
仅看几例:《刑法》规定无照经营(老百姓)金额达到5000元,就可以判刑5年(法律有条文,笔者也接触过北京的真实案例)!而《刑法》395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多判刑5年,【隐瞒境外存款罪】最多判刑2年;129条定义的“洗钱罪”:不包括贪污、受贿、侵占公款的钱……
2004年11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以法律规定:可以向境外转移私有财产,数额不限……
上述几例和《选举法》为党官阶级保留特权的手法是一样,中共的法律本质是不公正的、是为特权的服务的,所以: 深入他的内部求民主是徒劳的。
(四)抵制假选举,选举不合作——彻底、有效地争取民主
民主不是求来的,不是专制的利益集团施舍来的,要靠人民去争取。
笔者认为:靠上层变革来教人民学会民主,不现实;靠国际压力来实现民主,不可能;不要等天上掉馅饼,应该开启人民的民主意识,推动上层的变革。
因此,“抵制假选举,选举不合作”,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很简单,在各种中共的各种选举中,或投弃权票或选自己,就是不选任何指定的候选人,就可以了。
※ “抵制假选举,选举不合作”:做成后的结果
如果能做成——如果能做到有半数弃权票,中共操纵的选举就无效,贪官污吏无法再当选,选不出人大、选不出政府,迫使中共:
(1)归还人民真正的选举权——直接选举权。
(2)迫使再不能指定任何候选人,迎来公平竞选、直接选举的民主时代。
(3)为上层变革,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 “抵制假选举,选举不合作”:可行性分析
(1)这是最安全的方式,是兵不血刃的变革方式。
选举中投弃权票、选自己或另选他人,都符合中共的《选举法》。
(2)简单、方便,易于传播。
(3)能发起最广大的人民,各级人大代表都可以安全地参与。
各地一些人大代表,已经开创了否决的先河,否决了一些政府部门的报告,但是,最终都还是被华丽的伪饰蒙蔽,让报告改头换面又通过了。对中共抱幻想才被它蒙骗过关的。如果认清了中共制度的本质,就能一否到底。
低层代表比高层代表更容易做到,而人民群众是最容易做到的。
(4)“抵制假选举”能起连锁反应
一个人公开做了,就能影响周围人;群众响应的多了,就能影响基层代表;一个代表公开做了,就能影响周围的代表……起全方位的连锁反应。
(5)得人心
比号召大陆人上访、请愿、游行、控告、主动竞选更得人心,因为安全可行。
※ “抵制假选举,选举不合作”:尽快推动的必要性
大陆下一届基层人大选举在2011年7月~2012年12月,为了这次彻底抵制假选举的成功,从现在开始,就要持续不懈地努力铺垫了。
(1)中共现今所有的选举,都可以开始自发抵制
除了基层人大选举,还有别的人事选举、官员选举、具体工作报告投票……
大家“抵制假选举,选举不合作”的最后成功,需要前期不懈地磨练和延伸影响。
这不是蓄意捣乱,而是向“腐败的权力根源”宣战,因为就是政府具体的工作报告,也浸透着腐败——幕后运作,必然腐败。
(2)更广泛深入地启迪人民的民主意识
对腐朽专制的全面冲击,《九评》和退党是第一次,这是第二次面。这次是面向是面向所有大陆人,面向所有大陆人的人权,揭露中共又深一步,对退党大潮也是一个有力的推动。
退党大部分是隐秘的,对表面影响不大;而“抵制假选举,选举不合作”是公开的,对民众、对各级“人大代表”都是安全,影响公开的、连锁性的。
(3)为发起的团体赢得民心
“中国过渡政府”也好、“民运组织”也好,需要得到大陆人的广泛支持,需要有群众基础。这也是变革后,这些团体竞选、组阁的基础,不然……
都知道“得民心者得天下,”虽然大陆人对中共骂声载道,但能广得大陆人心的海内外组织还真没有。“退党中心”虽然影响很大,但它不是政治组织,也不可能成为政治组织。需要现在有识之士、有实力的团体共同配合,完成这个广泛的基层民主启蒙活动。
(4)推动天变
天下之变是需要人推动的,不是等、盼来的。 积极的作为和筹备,能推动上层的变化,良好的群众基础,也是上层变革的筹码,没有这样的群众基础,上层也不敢贸然变革!退一万步讲,就是一直没有变天,“抵制假选举,选举不合作”的最后成功,也一定会推出上层的变革,迎来民主的天下。
这是一场不流血的战争,这是一场无形的革命,这是目前大陆争得民主最行之有效的方式之一。
“抵制假选举,选举不合作”运动与其它民主运动是相辅相成,它的迅速传播普及,可以提前葬送“分级选举”制度,消灭贪官污吏强行代表人民的“高等投票权”,争来民众的直接选权——这个最基本的人权,那就是中共腐败专制倒台的序幕。
我们需要告诉中国大陆的百姓:“抵制假选举,选举不合作”!告诉人们:所有贪官污吏、腐败专制,根源上都源于基层百姓的选举。如果大多数人(包括各级“人大代表”)都对饱含着“等级歧视制度”的分级选举不配合,以弃权票等方式来抵制,各级“人大代表”就无法产生,中共的独裁腐败政府将无法产生,中共的腐朽制度将迅速崩解,近13亿大陆人民就能争来真正的选举权,就能结束贪官污吏横行的现状,争来中国的民主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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