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总会胜过义愤———回复野火先生之商榷/綦彦臣
(博讯200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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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主编张伟国先生转来一篇读者商榷文章,即野火先生《“拒郭”是“无可挑剔”的吗?--兼与綦彦臣先生商榷》,质疑我发表在《博讯》网的《“拒郭门”无限扩大化的后果堪忧》。 (博讯 boxun.com)
首先,十分感谢野火先生对此文的关注,其次,也感谢他对我过来政治理念与价值追求的认同。但是,此文的表达明显地有失情绪化:1,称我为余王辩护之“没受委托”之论为“此地无银”。--我不赞同这种先验性的道德怀疑。2,称我为余王“两胁插刀”,明显夸大化,因为与余杰的交往除了北京时去他那个教会礼拜,几乎没什么其他交往(礼节性签名交换作品有之),而与王怡更不过是一面之交--深谈过一次全民公决法理问题,余者亦无。3,很关键,(也只是)我个人不认同由鲁迅话语体系建立的批评基调。
这第3点在公众(读者)那里,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准确地说,我不是一个好的文人,与“作家”虚名也相去甚远,更愿让人判断为“Some of scholar”--“一定程度上是个学者”或干脆说是“半吊子学问人”。
由于这个背景,我注重话语的逻辑性与交往(含语言特别是公开文章的)理性。正如哈贝马斯是铁杆的“西马老左”,而我作为铁杆的“新右”并不拒绝学习他的理论那样。我也相信:任何一个对哈贝马斯有皮毛了解的人,都会认为鲁迅太不足为道了!
在罗嗦了这么一通“概论”之后,我将正式回应野火先生:
一、七位“人权活动人士”的团队与基督教方面力促,至今没有一个明了关系。
“七人团队”中老高、亚峰可能没去,大概也就是4人或5人团体。至少我知道老高当时被困,亚峰听了拒郭事件要赶往首都机场赴美,面责余王二人。后来,见了星水,我并没问细节即他去了没去(--那是一个以我发表学术演讲为主的场合,并且我当时根本不认为“拒郭门”有什么大不了的!)。
如此,问题就有了野火判断的“余王的卑鄙”的发作机会:
1“人权人士”团队不齐,因实际的人员结构而发生了性质变化;2由于安排此次会见的是基督教会,与原来一个人权活动主办者的身份发生了差异。
我不知道这个判断是否接近实然?如果完全与事实相反,我愿向公众(读者)道歉。
当然,这不是“董存瑞举炸药包”的壮举,更不是为余王有朝一日的“登基”打头阵,而根本在于表达:高寒意义上的“多元共存”该有什么状态。直白地说:1,郭也有拒绝余王的权力,比如说七人一个不缺,亦可实行多数决;2,郭确实有另外会见的机会--那个人权活动会议重新提议。
现在看来,争论的双方(在我发表博讯文之前)都把布什想象的太重要了!倒是后来的信息让我缓舒一口气:1,余杰等人又在欧洲游说,会见了德国新总理默克尔等;2,美国驻华大使又约见余杰刘敏夫妇;3,据我得到的消息看,小布什计划来中国家庭教会交通(即交流),是在卸任之前还是之后尚不清楚。
二、余王“有权民运”吗?
假定余王二人“拒郭”上完全错了(Suppose they are dead wrong!),那么是否就意味着失去了“民运”资格呢?
否然。其一,政治乃众人之事,亦为众人各选方式之事;其二,“民远”不能狭义为“革命”,即温和渐进与文化改造型的不当被“逐出山门”。
有了这个基本判定,对于野火先生两次重点提到的我声称“没委托”的质疑,也就迎刃而解。
剩下的问题就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使余王表明他们的“暗示”呢?好回答野火的这么一个问题:“既然余杰先生强烈地以基督教的名义坚拒与郭飞雄一道会见甚至暗示要与民运划清界限,那么,为什么余在与小布会的面谈中,却又表明是信了基督教的民主信念者,与以前没信基督教的民运人士绝然不同。綦先生又该如何为余来自圆其说呢?”
我已经表明了所有观点,那么“自圆其说”者当是余杰本人,方式是:
1,要求余杰正式表态,证明从“暗示”到“表明”的逻辑存在。野火先生本人可以通过第三方(也如通过伟国转给我邮件一样),去质询。
2,委托一家比较权委的媒体如RFA、VOA,都可以,作一个专题。这当是举手之劳。
举手之劳而不为,大家关起门来互骂,实在是有失雅观。
在“民运”(大自由圈里)总是有那么一些“坚定的少数”,往往把个人私务乃至私愤扩大化为“公共事务”而且涉及的人越多越好。这既是理性缺失的表现,也是人格瑕疵的社会倾向。应当引以为鉴!且甚为戒之!!
这可能是个引喻失义的表达,成都那位“骂人者”把余杰参与其草堂读书会的私人交往上线为“人品问题”并以文章形式表现,确实让人不敢苟同。总的来说,这还是中国法家那一套“欲毁其行,先恶其名”。客观地说,中国的将来要交给这样心地狭窄的人,不可避免地要发生“民主(内)混战”--如北洋时期之状,更难避免大规模的“镇反”、“反右”。
美国那么成熟的民主还有麦卡锡主义,就别说中国文化负资畸高的国度了。
三、街头政治是否可取?
在全部细节争论之外,我们还能看到这样一个内在分歧:即温和者(或是与传统民运划线者)基本上不主张街头政治,而维权的一个重要支派极力主张街头政治。
“拒郭门”的无限扩大化就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被推向高潮的。我无意去为余王辩护此类观点,更无意逼其表态,但之于个人--我,本人,绝不参与街头政治。
更准确地说:我不可能阻止别人走入街头,但我坚决不去!
因为:
1,无论共产党政府一方还是底层社会一方,均没摆脱“大众法西斯”心理。
2,多数决有着更文明、更技术的方式,比如“全民公决入宪”问题完全存在街头表达的替代方式。
3,在没有清晰的逻辑判断且实例反证的情况下,我不认为体制内没有生成民主派的可能。事实上,在一些重大问题的解决上,体制内的开明人士(还不能称为派)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结语:何以鲁迅的谬误
这当是一个题外话,但很清楚:我不想以自己的“博学”证明野火的“无知”。
鲁迅真地错了!特别是野火先生所引鲁讯“捣鬼者有术,也有效,然而也有限。以此事成大事者,亘古未有。”纵观中国历史,以“捣鬼”成“大事”者大有人在,而且中国的权力史基本上就是一部“捣鬼史”。
试看唐宗宋祖:李世民不“捣鬼”,就无玄开门之变,则无以有贞观之治;赵光义不“捣鬼”,则无烛影斧声,更无逼疯亲弟、逼杀亲子的权力稳固。
“正面”如此,遑论“反面”。毛泽东不“捣鬼”,则无联合北伐之时背后下手搞农运;毛泽东不对付蒋的“捣鬼”而加码“捣鬼”,就无法扩充党军(八路军、新四军),就不会有“新中国”。
鲁迅为人不仅偏狭、狂妄,而且还十分早愚蠢,其行文大多近乎胡说八道,至少是牵强附会。
可以设想,鲁迅偌使在权力中心,肯定是一个“除恶务尽”的现代朱熹。
中国只有走出鲁迅的阴影,才能全民整体脱离“大众法西斯”,才有民主化的希望,才能让朋党政治转化为民主政治。
如果说我能坦诚亮开心底的话,那么,我可能同样犯一个“道德怀疑”的错误,那就是:在推动“拒郭门”事件无限扩大化上确实有人在“捣鬼”,而且这种“捣鬼”完全具备“成大事”的战略基础,然而那样的大事几乎和民主无关,无非是一场重复毛主义权力盛宴的历史自相似!!
最后,我不会为这个“道德怀疑”而搪塞日后的责任,因为我没做先验的判断。最后的“关键词”就是引用慈善业的一个道德标准——机会总会胜过义愤。如果小布不被想象成上帝的话,那么,我们完全有理由请他来为中国的维权做一次演讲,并与大家共进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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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6
附录:"拒郭"是"无可挑剔" 的吗?
------兼与綦彦臣先生商榷
今天在博讯网看到綦彦臣先生《"拒郭门"无限扩大化的后果堪忧》一文,对余王以所谓"多数投票决定"手段排斥郭飞雄一道前往白宫一事曲尽刻意坦护之情,笔者作为一向对綦彦臣先生的民主信念保持敬意的人,读完同样也感到十分震惊。虽然綦文"此地无银"似地宣称"我无意以"身份重叠"角度去替余王辩护,而且他们也没委托我。"但这种牵强的解释已显得非常多余甚至有点滑稽。打个简单不过的比方吧,如果那天是笔者向余王和綦先生发出邀请,你们三位雅士在接到邀请后风尘仆仆赶来准备登门造访之前,还有什么必要用"多数决定方式"来节外生枝地再进行一次所谓"投票"表决谁有资格进门或者谁先进来呢?这不是荒唐透顶的做法吗?当然,这样一来,郭就在余王两个"好朋友"和好老乡的亲密配合下不幸突然成了孤单的"少数"派,而安排这次会见的傅 希秋不得已作为夹在"两派"中间而十分不情愿地成全了余王的如意算盘。虽然会见的中间安排者傅希秋事后觉得这样做得实在有些过分而立刻向郭公开表示了歉意,但余王毕竟还是卑鄙地大功告成了。
对于被邀请的郭飞雄等来自中国的七位 "人权活动人士"(高智晟、郭、余、王、李、张星水、范亚峰、),这七个具体人数 是白宫方面已经确定好的,直到会面之前也并没有最后限定人数之说。余王偏偏在临近会面之前对郭飞雄来那么一下突然袭击,导演出一幕阴暗下流的"排郭丑剧",而且还搬出基督信徒与非信徒的借口,威胁美方安排人员,扬言退出接见,摆出一付不将郭飞雄排斥在外决不罢休的姿态。可想而知,当时冷不丁地被"自己营垒的战友"而 非" 敌对营垒的人" (鲁迅语)背后捅一刀是多么令郭飞雄感到愤怒莫名!
綦文中辩称"按傅牧师的安排……这确实是一场基督徒之间的交通(流)"。可是,这里显而易见的常识问题是,是白宫发出邀请他们才来,还是傅氏有权安排白宫邀请呢?显然后者是不可能做到的事。只有白宫向他们分别发出邀请名单才是顺理成章的。而白宫的官方网站已经明确了被邀请者的身份是中国"人权活动人士",但可笑的是,这一身份到了余王的口中,却生生被改变成为" 基督教徒之间的见面",于是就总算找到了一个"拒郭"的幌子。而不善阴招的郭此时就成了被 "自己营垒的战友"抛弃的"少数者"。
在此,笔者不禁想透过 "没委托"綦先生的余杰先生一句问话:既然余先生强烈地以基督教的名义坚拒与郭飞雄一道会见甚至暗示与民运要划清界限,那么,为什么余在与小布什的面谈中,却又表明自己是信了基督教的民主信念者,与以前没信基督教的民运人士绝然不同。这不是与自己刚刚做出的激烈行为自相矛盾吗?作为追求民主信念的同道——綦先生又该如何为余来自圆其说呢?
綦文中还想当然地发挥起"无限扩大化"的想象力:"完全存在"另一次会见"安排的可能,即由郭等同道于访问期内再见布什。"綦先生是不是以为小布什没什么正经事干呢!同一次邀请的一列名单中人要分成两次来接见?真的是吃饱了撑的总统吗?遗憾的只是,布什他做梦也想不到作为中国人的余的虚荣心有多么强烈,为了不让国际名声日增的郭飞雄抢夺了自己上境的风头、盖过自己的光芒而不惜用违背基督教义"博爱"的胸怀,以卑劣的手段最终破坏掉了这次见面的完美结构和良好气氛。
尽管余终于达到了目的,但正如鲁迅指出的"捣鬼者有术 , 也有效 ,然而有限。以此成大事者,亘古未有 "。许多人,包括笔会中人也被余的下作之举所失望、所 震惊、所激怒。殊不知古往今来,那些为着膨胀的私欲和虚荣的人总是喜欢犯一个低级的错误,那就是常常低估了旁观者的智商,总以为自己在冠冕堂皇的谎言下所玩的小花招不会被人察觉。余这一次可是大错特错了。还没等他回来,包括基督教友在内的许多正义之士和笔会同仁均不约而同地、忍不住纷纷发出谴责的声音。 香港中国神学研究院宗教文化中心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在白宫会见的翌日便立刻致函余氏,取消了已约定的六月去香港的访问计划。 他们谴责的是余那见不得阳光的阴暗做法,而不是觉得这次与大总统的会见本身有多么荣耀。
綦文担心""拒郭门"被无限扩大化"而产生某种"后果",笔者想请教一下 綦先生,作为基督徒的你,谴责一种亵渎基督教义的罪过是否会产生不良后果呢?至于扩大化与否,那应是余在谴责的声浪中是否仍然坚持拒不向 郭飞雄真诚道歉的问题。所谓"无限扩大化"的担忧,笔者认为余的成就和社会地位还远远不足以担当这一近乎从反面无端拔高他的形容词。
笔者久闻綦先生的大名,也拜读过不少受益良多的大作。对先生的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更是深为赞同,然而这篇为余王"两肋插刀"的空洞辩护词却窃以为大失先生在笔者心目中的价值水准。綦文中提及的天理先生虽于我为素昧平生之人,更无受其委托的可能,但他那篇 挞伐余王的 文章近日也匆匆浏览过。笔者与綦先生一样,并不赞同天理先生文中"发乎情而止乎理"的语言表达方式,但却认为可以理解天理先生对余王"把布什与中国人权活动人士的会见变成"基督徒之间的私人会见""的曲解而流露出的愤懑情绪。不过,綦先生也不妨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一位眼中容不得砂子的人,却看着同道中人这样被人无端很很算计了一回,你是否依然能够像绅士似地一直保持沉默?
笔者相信,同时也相信 綦 先生不会反对这样的共识:不论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的余、王和郭,在所持的基本信念和普世价值观上应该是毫无二致的。那么,基于这一点, 綦先生文中发出的 "统一战线为什么不可能?"的诘问则不应当是由被余排斥出局的郭飞雄们来回答的问题,而应该是由我们、当然还有郭飞雄先生在会见之前就指向余王的良知拷问。不知綦先生以为然否?
(佛山 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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