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白,真的不明白(《南方都市报》喻华锋判刑)
(博讯2004年4月02日)
最近,广州市一法院3月19日对《南方都市报》原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锋判处有期徒刑12年。理由是他贪污大约20万美元的公司钱款。检察官说,喻华锋同八名编委私分了这些钱款。喻华锋说,这些钱是给编委们的奖金。《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原社委会委员、调研员李民英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好哇,我看判得好,对这些贪污犯就是要重判。这也给那些还在执迷不悟的拿着笔杆子的老总、老记们当头一棒。 (博讯 boxun.com)
近些年来,不少新闻单位自以为是“无冕之王”,还利用自己或是企业或事业单位自负盈亏来走钢丝。当权者玩钱就像是玩自家的一样,既不需要像机关那样严格,也不需要像一般企业那样接受检查,即使“冒点火”也有媒体这块牌子挡着,一般的管理部门也是让他三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火也不能玩得太大,一家伙20万美国元,合人民币170万啦,就分了,真是太恐怖了。
更为可气的是,这170万是他身边的同行的血汗钱,他们每天都和这些同行在一起干活,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兄弟口袋里的钱,然后伸手就去拿过来。这是不是太恶劣了。不像有的贪官,他贪的是不知道谁的钱,从感情上讲还过得去。
当然,“老兔子”也发现,网上还有人为他们呜冤叫曲,说什么《南方都市报》素来以揭露让中国官方头痛的问题出名。在中国这样一个媒体高度受控制的市场里,《南方都市报》是无所畏惧的刊物之一,他们是因为不听中共广州省领导的话被抓,这是报复。不知道这些人是什么脑子,本人才疏学少,在国人眼里,《南方都市报》不算什么大胆的报纸,建树也不是很多,那家报社逮到孙志刚事件这样的新闻,我想都是要报的,不然肯定是失职。退一步讲,即使算,但本人还知道一个简单的道理,就是功是功,过是过。如果你是个大胆的有成就的报纸,你的老总就可以拿兄弟的血汗钱往自己的腰包里揣,更何况一家报纸办得好,也不能把功劳全寄在领导人的身上。想当初,开国有功之臣刘青山、张子善居功犯法都给杀了,何况一个报社的老总呢。现代的因贪污受贿被抓被判的有功之人也多了去,怎么样?该乍地乍地。中国现在的法律已经不少了,虽然离法治国家还有一段距离,但不管怎么着,现行的法律还是要遵守的,不然,当官的不都是可以往自家屋里捞钱。
“老兔子”还有一个问题整不明白,记得有些网民有的时候攻击起腐败来一身的劲,可以说所用其极,但怎么轮到区区的一张报纸来就改换门庭了呢。不明白,真的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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