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法治需推动违宪审查 – 张星岩 请看博讯热点:政治体制改革
(博讯2003年7月18日)
孙志刚惨案推动违宪审查
作为SARS事件和孙志刚惨案的余波,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名义,于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劳动教养的有关规定进行违宪违法审查的建议书」。按照他自己的说法,这是「违宪审查第二波」,第一波违宪审查以国务院决定废除《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代之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而结束,体现了以胡锦涛、温家宝为代表的新一代国家领导人能够与时俱进,顺应人民的意愿和要求,也说明民间关于违宪审查的呼吁推动了中国的改革和发展。 (博讯boxun.com)
但是,随着《救助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宪政最重要的违宪审查机制的建立却胎死腹中,中国人民为建立宪政社会和法治国家的努力出现波折。因此,我们主张再启违宪审查第二波。希望全国人民再接再厉,还有第三波、第四波,直到把所有违宪的法律、法规、文件、条例、制度、做法、领导人的讲话都扫进人治历史的垃圾堆。继胡星斗之后,武汉市的「中国公民」李卫平,连续发布「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公开信」第一至五号,公开声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提起宪法诉讼」。与此同时,网上开始流传章诒和女士的长篇人物传记《一片青山了此身——罗隆基素描》,其中涉及到著名右派罗隆基关于中国宪法的意见:「罗隆基一直很想参加新中国修改宪法的工作,特别是想修改宪法里的总则部分。一九五六年他曾对别人讲,现在中国的这部宪法仍是一个各党派拟定的『共同纲领』,实在不像一部法。这也是因为在他看来:世界上任何一个文明国家,绝无动用宪法去确认一个具体政治党派之领导地位的先例和规矩。」「罗隆基越说越起劲了:对共产党,有些道理是讲不通的。……国家主席或执政党领袖的讲话,即可成为判罪的标准?一点法律上的正当手续也没有,何况它本来就是一部没有诉讼的法。国家宪法的要义,就是政府守法。老实讲,毛泽东的搞法是违宪。——伯钧哪,可以说我们是为真理而沦为贱民。」
三个代表不能入宪法
与罗隆基同为大右派的章伯钧,对于中国的宪法另有议论:「不是国家不立法,宪法也有了。实际上是共产党管理国家的办法,不需要法。『如今还是半部《论语》治天下。』……现实是我们今天的制度,有一半是封建社会专制主义那一套;另一半是向苏联学习,搬来老大哥的秘密警察那一套。秦始皇加克格勃,我们国家的政治是用这么一部机器操作的。老罗所说的法,即使有了,如制度不改变,中共也只会摆在那里,做做样子。」
把两位大右派的看法归结了说,就是中国只有一党专制的党法而没有人人平等的宪法,中国只有秦始皇加克格勃的极权专制而没有公开透明的民主宪政,中国人只是党奴而不是公民。
另据网上新闻,新一届的中共领导集体又在启动新一轮的修改宪法,那个既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又是人民代表大会委员长的吴邦国,已经以修宪组长的身份召开过修宪会议,修宪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把江泽民的三个代表写进新一版的中国宪法之中,而不是把中国宪法真正修改成为让执政党遵守法律制度的根本大法。假如江泽民的三个代表当真要被写进中国宪法的话,孙志刚的血算是白流,胡星斗和李卫平的「违宪审查第二波」也算是浪费。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已经充分证明,残害奴役中国人的并不是外国人,而是土著中国人和由异族人变成中国人的中国人,真正关心过中国人的人权状况的,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中国大陆政府,而只有为数不多的欧美国家的政府和人民。(动向7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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