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已多次给予答复,上访人置之不理,不听劝阻,进京上访纯属无理取闹”,我对此说法不服,司法机关是怎样给予我答复,请拿出证据:我本人没有无理取闹,我不断的奔走于塔城地区、伊犁州、自治区的有关机关,案件通过自治区司法处公证后,此案判决不公,属于赔偿案件,并有多份上级机关转办函件,但是黑白仍然得不到结果,我才去上访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并不是我造成的,而是公安机关刑警队李天东代替我儿子冯武签字后将其非法拘禁、办案人员李树深和伏燕故意颠倒黑白。制造冤案造成的,县委没有由对我截访,我也有我的合法权益,要求恢复我的人权。 综上所述,我认为,县委在没有彻底弄清事实的情况下,对我作出错误处理,不但给我造成了经济损失,同时,也使我的精神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因此,我请求有关部门详查此案,公平合理地判决,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如果你们仍置之不理,我只能继续到北京去上访,以讨回个公道。 此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 控告人:田素容 电话:0901--3684110 08年5月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