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可靠消息,师涛已于12月14日晚上10点被长沙市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罪名是臭名昭著的"非法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罪."据称是因为师涛在国际互联网上转贴了一篇文章,而该文据称被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为国家秘密.问题是已在互联网上公开的所谓秘密是否还成其为秘密?事隔数月后进行补充鉴定是否合法有效?师涛是否明知或理应知道该文是所谓国家秘密?看来国家秘罪是个麻袋罪,什么都可以往里装. (博讯 bo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