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经济基础 于 北京时间 03/07/2008 (220 reads) [累积3740分 给经济基础发悄悄话]
主题:法轮功有资格“调查”罗格么?
[体育论坛] 法轮功有资格“调查”罗格么? 眼看着北京奥运会开幕的时间越来越近,法轮功的反奥运活动也越来越歇斯底里了。在恐吓美国总统布什之后,法轮功旗下的《中国国策与权力监督会议》又在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身上做起了文章。2008年3月5日,自称该组织议长的袁红冰签发了所谓的《关于调查国奥会主席罗格反人类罪嫌疑的公告》。(http://epochtimes.com/gb/8/3/5/n2033109.htm) 《公告》声称:“中共暴政正在利用‘北京奥运’实现其政治目的。这个政治目的就是,以举办奥运会为借口,巩固建立在国家暴力和谎言之上的中共一党专制的政治制度,巩固完全违背主权在民原则的国家权力的中共官僚集团私有制。”“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配合中共暴政把‘北京奥运’变成剥夺人权的理由的政治阴谋,公开声称:各国运动员在‘北京奥运会’期间,不得谈论政治问题;违背这一禁令的运动员将受到惩罚。”我们且不去管法轮功组织对中国和罗格先生的无端指责、污蔑和捏造是还是事实,是否存在,只要请一下,法轮功组织有这个“调查”的资格么? 众所周知,法轮功组织是一个非法组织、是一个邪教组织、是一个反动政治组织,是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了的。目前虽然在中国大陆之外还在进行活动,但依然是非法的。因此依附在这个非法组织之下的什么“中国过渡政府”、“中国国策与权力监督会议”、“追查国际”等等当然同样是非法组织了——既然他们的组织的存在都是非法的,那他们的行为也当然是非法行为了。 国际奥委会是根据《奥林匹克宪章》成立的一个非政府性的,非盈利性的和永久性的国际组织,它以协会的形式存在,具有法人资格。(http://baike.baidu.com/view/18940.htm)它是领导奥林匹克运动和决定有关奥林匹克运动问题的最高权力机关。这就是说,国际奥委会是个具有法律地位的国际组织。 但法轮功这样一个非法组织居然明目张胆地对一个国际合法组织的负责人进行“调查”,这不是太荒唐可笑了么?! 就这样的荒唐事,身为法轮功的法律专家、中国国策与权力监督会议议长袁红冰对它的合法性应该是再清楚不过了。现在他还亲手抛出这一《公告》,并称要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前公布调查结果,因此曝露出法轮功在煽动抵制中国举办奥运的恶毒用心:其一,谁支持中国北京奥运,法轮功就攻击谁,就污蔑谁——只是用的手段、方式不一样罢了。对布什,法轮功用的是劝阻、恐吓的方式,对罗格则用的是威胁、逼迫的方式。其二,为了煽动抵制北京奥运会,法轮功想方设法从方方面面制造事端,意在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做出错误的判断。其三,以一种不合法的非法行为来达到其合法的目的——这一直是法轮功组织力求的效果——借罗格先生支持北京奥运“调查”罗格先生也是如此。 话又说回来,即便是罗格先生真的有什么需要“调查”的问题,也应该是国际奥委会依据《奥林匹克宪章》或相关国际组织依据国际法进行,而绝非是让一个非法组织,采取非法方式,进行非法“调查”。 事实告诉世界,法轮功无论使什么花样,以什么样的方式,对任何有进行所谓的“调查”,那都是非法行为。因此,这样的非法组织进行的非法调查,自然就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和公正性。也就是说,法轮功组织针对国际奥委会主席的所谓反人类罪嫌疑的“调查”是一种非法组织的非法活动,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也是注定要失败的! 从上面的简单分析中可以得出这样一个明确的结论:法轮功没有资格“调查”罗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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