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温政府任命专责监察地方土地的“钦差大臣”
(博讯2006年09月20日发表)
中国国务院19日任命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兼任国家土地总督察、副部长李元兼任国家土地副总督察,以及甘藏春为专职的国家土地副总督察,而向地方派驻的土地督察专员亦同时产生。
(博讯 boxun.com)
专责监察地方政府土地事宜的“钦差大臣”,在胡温高层推出土地新政这个敏感时刻,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
钦差大臣,在中国并非新鲜事,但到了今天,面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地方政府,胡温高层也设立了类似“土地钦差大臣”的土地督察制度。
早在2003年时,当时国务院开展清理在全国各地有泛滥之势的经济开发区,借此作为土地市场的治理整顿。在整顿中发现,部分地方政府以低地价或零地价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成立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造成大量土地閒置浪费,不仅对宏观经济的稳定造成影响,也引发诸多社会矛盾。
胡温高层近期动作频频,改革土地管理体制,重点强化省级政府对土地管理的权力和责任,而中央政府则加强对省级政府土地管理和利用的监督。不过,随着“土地钦差大臣”的设立,这样的低地价圈地运动可能将一去不复返了。
简单来说,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是国务院的一种授权行为,国家土地总督察代表国务院行使监督检查的职权,督察的对象主要是地方政府的土地利用和管理行为。这样的工作性质,明显是中央向地方派驻“土地钦差大臣”。
据悉,国务院办公厅即将向各省市自治区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惟值得注意的是,胡温高层在2004年10月已决定设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2004年10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制、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向地方派驻土地督察专员,监督土地执法行为。”但几乎两年时间才能落实,反映多少复杂、敏感的利益关系需要理顺、釐清。
singtaonet /
(此为打印板,原文网址: 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06/09/200609201951.shtml)
| | |
|
|